东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试行)
服务及收费等级
中准价格
最大浮 动幅度
按户计收费额 (元/户.月)
超过100平方米部分的加收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
别墅及豪华公寓
全部按建筑面积1.00元/建筑平方 米.月
±8%
一级
甲等
50
0.1
乙等
45
二级
40
35
三级
30
25
1、对经过核定达不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等级要求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临时收费标准。 2、业主委员会作为一种自律组织,建议其活动管理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由业主按物业收费额的2%交纳,物业公司代收,业主委员会管理使用并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关键字查询:山东 东营
阅读: 13858 次 2008/10/3 2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