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房地局、环保局、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物业管理企业、保洁公司:
随着上海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建(构)筑物的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根据有关方面的反映,上海目前有许多高楼在清洁外墙时,因清洁剂使用不当,造成建(构)筑物外墙损坏,大量洗楼剂未经二次处理就被倾倒,对环境造成一定损害。为维护上海城市的市容整洁、保护建(构)筑物原貌和外墙材质,防止环境污染,管道腐蚀,特提出规范使用建(构)筑物外墙清洗剂意见如下:
—、建(构)筑物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外墙清洗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不得随意雇佣无资质人员作业;同时应使用市工商局和市市容环卫局颁布的清洗保洁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清洗作业中使用的清洗剂品牌、规格、数量等。在清洗作业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应派人监督。
二、专业清洁公司在外墙清洗时应根据建(构)筑物外墙材质合理选用含有缓释配比的清洗剂,清洗剂中不得含有氢氟酸成份,除特殊情况下也不应含有盐酸、硫酸、硝酸等无机酸成份,在清洗过程中不得对建(构)筑物造成外墙面和内在的损坏,同时对清洗残液负有稀释、收集、处理的责任。
各区房地、环保、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加强对本市建(构)筑物外墙清洗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滥用污染环境、损坏墙面的材料进行作业的行为,环保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从严处理。
各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指导各物业企业、保洁公司规范操作。切实杜绝损坏建(构)筑物外墙材质、清洗剂残液随意倾倒等现象的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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