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价房(2005)10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
分等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宣城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分等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物价局 宣城市房管局
二ОО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宣城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分等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改善和提高市民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管理区域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运行、维护,提供卫生清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综合服务,并采用包干制结算形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宣城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及监督管理。
别墅、小高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原则协商确定。
第四条,物业综合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根据本市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制定和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分等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由市房管局负责,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物价局负责。
第五条,物业综合服务项目和等级的划分。
物业综合服务项目和等级的划分由市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根据本市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制定和适时调整。
本市住宅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级。等级类别及其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见附表《宣城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第六条,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新建和在建小区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拟定,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协议价格15个工作日前报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审定。建设单位在审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或确定协议价格。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必须包含前期物业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需列明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已建成小区,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拟定,与业主代表协商后,报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审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物业综合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
并按本办法规定协商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约定不成的,报市物价局、房管局审定。
受客观条件约束,无法提供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的小区和零散住宅区,其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从低约定。现行服务内容不调整的,可维持现行收费标准。
第七条,物业综合服务费的计价单位和预收期限。
本办法所确定的物业综合服务收费的计价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老小区和零散住宅区,可维持现计价单位每月每户。
物业综合服务费按月收取,经与业主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付费起讫时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产权转移时,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出让人承担;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受让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其它物业服务收费。
车辆停放管理费最高标准:具有室内专门车库,实行24小时看管的,自行车5元/辆·月;电瓶车10元/辆·月;摩托车15元/
辆·月;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另行规定。
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最高标准为0.80元/m2。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商定。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
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前,到市物价局申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第十一条,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物价局、市房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此前市、区物价局、市房管局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后开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本办法实施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已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附: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可下载)
(一)综合物业综合服务及收费标准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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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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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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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可不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周巡查小区四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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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最高标准含税金、利润 0.01元/平方)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8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三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三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七天内答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7)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8)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10%。
(9)采取简易方式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1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1)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
级别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三级
|
1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0.06
(最高标准含税金、利润 0.02元/平方)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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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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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与服务
|
(1)8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二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内答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实行微机查阅。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30%。
(10)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公告停水、停电信息。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能提供特约服务。
(12)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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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二级
|
1
|
管理处设置
|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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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最高标准含税金、利润 0.03元/平方)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一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
(10)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专栏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公告停水、停电及其它服务信息。
(12)能提供二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二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13)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4)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5)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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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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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一级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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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设置
|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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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最高标准含税金、利润 0.05元/平方)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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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有五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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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6)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12)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专栏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公告停水、停电及其它服务信息。
(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4)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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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四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 面
|
每周清扫一次,地面无垃圾堆积。
|
0.05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月擦抹二次。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季擦抹一次。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年除尘一次。
|
6
|
天台、屋顶、雨蓬
|
每二年清扫一次。
|
7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每天收取一次。
|
楼外公共区域
|
9
|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一次,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明沟每月清扫一次。
|
10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每季擦抹二次。
|
11
|
垃圾厢(房)
|
每季清扫洗刷一次以上,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清洁;
|
12
|
消毒灭害
|
每半年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
|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三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 面
|
每周清扫二次,地面无垃圾堆积。
|
0.06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一次。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月擦抹一次。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年除尘一次。
|
6
|
天台、屋顶、雨蓬
|
每年清扫一次。
|
7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楼外公共区域
|
9
|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一次,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明沟每周清扫一次。
|
10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每月擦抹一次。
|
11
|
垃圾箱
|
每月清扫洗刷一次以上,保持垃圾箱及其周围清洁;
|
12
|
消毒灭害
|
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6、7、8月每月喷洒一次)。
|
13
|
水景
|
每月一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二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 面
|
每周清扫三次,地面无垃圾堆积。
|
0.10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二次。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月擦抹二次。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年除尘二次。
|
5
|
公用防盗门等
|
每月擦拭一次。
|
6
|
天台、屋顶、雨蓬
|
每年清扫一次。
|
7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
|
|
楼外公共区域
|
8
|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目视地面、绿地清洁无杂物;明沟每周清扫二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
9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每周擦抹一次,表面无污迹。
|
10
|
果皮箱、垃圾桶
|
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一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11
|
消毒灭害
|
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6、7、8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
|
12
|
水景
|
每周一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一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 面
|
每日清扫一次,地面无垃圾堆积。
|
0.11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三次。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周擦抹一次。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季度除尘二次。
|
5
|
公用防盗门等
|
每周擦拭一次,。
|
6
|
天台、屋顶、雨蓬
|
每年清扫二次。
|
7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
|
|
楼外公共区域
|
8
|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
9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
10
|
水景
|
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
11
|
果皮箱、垃圾桶
|
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12
|
消毒灭害
|
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
|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标准与收费标准
级别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四级
|
1
|
人员要求
|
(1)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0.02
|
2
|
巡逻岗
|
(1)每天不定时在小区内巡逻,巡逻次数不少于三次。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3
|
车辆管理
|
(1)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地面有停车点,车辆停放有序(非机动车)。
(3)收费管理的车库(棚)应有专人管理,16小时停放服务,车辆停放有序,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
|
级别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三级
|
|
总体要求
|
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小区定时巡查
|
0.06
|
1
|
人员要求
|
(1)每5万平方米专职保安人数不少于4人,5万平方米以上每2万平方米增加1 人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2
|
门岗
|
(1) 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2) 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并专人看管,门卫有交接班记录。
(3)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
|
3
|
巡逻岗
|
(1)封闭小区白天巡逻不少于三次,夜间巡逻不少于两次,并有巡逻记录。未封闭小区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五次,夜间重点部位巡逻四次,并有巡逻记录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5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对乱停车辆进行引导或搬迁。
(3)收费管理的车库(棚)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械,车库(棚)场地整洁,有照明,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车库场地每月清洁二次,小型车辆有露天停车位。
|
级别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二级
|
|
总体要求
|
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小区定时巡查
|
0.10
|
1
|
人员要求
|
(1)每5万平方米专职保安人数不少于5人,5万平方米以上每1.5万平方米增加1 人
(2)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
2
|
门 岗
|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并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2) 封闭管理小区对外来人员或送货人员进行记录,阻止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小区。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
3
|
巡逻岗
|
(1)封闭小区白天每三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两小时巡一次,并有巡逻记录。未封闭小区白天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并有巡逻记录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4
|
技防设施和救助
(监控岗)
|
(1)小区应具备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等三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
5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车辆基本停放在规定的范围内。
(2)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地面、墙面有简易的车辆行驶指示牌和地标,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车库场地每周清洁二次,有照明,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小型车辆有露天停车位。
|
级别
|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一级
|
|
总体要求
|
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
0.15
|
1
|
人员要求
|
(1)每5平方米专职保安人数不少于6人,5万平方米以上每1万平方米增加1 人,保安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2
|
门岗
|
(1)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6:00-20:00立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2)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通过对讲系统联系住户,决定是否放行。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
3
|
巡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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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
(2)接到火警、警情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3)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五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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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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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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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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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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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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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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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防设施和救助
(监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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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应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等4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
(3)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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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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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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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2)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
(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小型车辆有专用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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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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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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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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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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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要求(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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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绿地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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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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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绿为主。小区绿地率25%以上。
2、乔、灌、草等保存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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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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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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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修一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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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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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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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除草二遍以上,控制杂草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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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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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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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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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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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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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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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灌木每年适时修剪一次;篱、球年修剪二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修剪、整理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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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耕除草、松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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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耕除草不少于三遍,及时拔除大型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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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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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及时灭治,年喷药不少于二次,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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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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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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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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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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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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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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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要求(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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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绿地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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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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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绿为主,植物造景。小区绿地率30%以上,绿地基本无裸露。
2、绿地保存率 100%,乔、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乔木保存率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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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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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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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修二遍以上,切边整理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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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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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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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除杂草四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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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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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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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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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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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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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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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灌木按规范修剪每年二遍以上;篱、球每年修剪三次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修剪、整理不少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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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耕除草、松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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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中耕除草四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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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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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普施基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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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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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及时灭治,每年喷药不少于二次,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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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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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倒伏及时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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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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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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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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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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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要求(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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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绿地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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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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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植物、山石、水体等设置景点。
2、小区绿地率35%以上,绿地内植物群落、层次明显。并有花卉布置。
3、绿地保存率 100%(包括经过规定手续变更)。乔、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乔木保存率98%以上。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长年基本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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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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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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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普修四遍以上,草面基本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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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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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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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普除杂草五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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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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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灌溉,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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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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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普施有机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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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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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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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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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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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灌木修剪每年二遍以上,无二级枯枝;蓠、球超过齐平线10cm应修剪,每年不少于四遍,做到表面圆整,基本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适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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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耕除草、松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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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中耕除草五次以上,土壤基本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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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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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当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一遍,部分花灌木增施追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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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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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及时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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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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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倒伏倾向,及时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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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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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基本开花;球、篱、地被生长正常,缺枝、空档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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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花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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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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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中有二次以上花卉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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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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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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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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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枝倒伏不超过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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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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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花卉生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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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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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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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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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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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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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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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要求(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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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绿地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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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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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区绿地率40%以上。
2、 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居住环境的需要,集中绿地率10%以上。
3、利用植物、山石、水景等设置景点,且与环境协调。
4、乔、灌、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花坛、花境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0.5%以上。
5、绿地保存率100%,乔、灌、草等保存率98%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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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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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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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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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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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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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清除杂草七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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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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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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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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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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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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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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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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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生长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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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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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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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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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耕除草、松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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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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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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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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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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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结合、及时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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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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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基本无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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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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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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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花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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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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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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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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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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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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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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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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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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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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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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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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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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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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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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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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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
景观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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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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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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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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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墙面、顶面、地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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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水沟、窨井、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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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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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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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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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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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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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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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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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
景观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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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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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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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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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墙面、顶面、地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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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水沟、屋顶、窨井、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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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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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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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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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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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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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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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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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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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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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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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
景观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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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景观灯完好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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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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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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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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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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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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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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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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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水沟、屋顶、窨井、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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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窨井、化粪池每季度至少清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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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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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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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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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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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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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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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健身设施、
儿童乐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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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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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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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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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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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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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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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
景观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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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景观灯完好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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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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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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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窗
|
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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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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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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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水沟、屋顶、窨井、化粪池
|
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窨井、化粪池每季度至少清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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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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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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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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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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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小品
|
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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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健身设施、
儿童乐园等
|
每日一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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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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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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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1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