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
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号
各区、县物价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0号)规定,制定《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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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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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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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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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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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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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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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5%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8)每年进行二次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12)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二次以上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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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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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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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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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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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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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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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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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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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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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擦拭1次;墙面无灰尘、无乱悬挂等现象;顶棚目视无灰尘、无蛛网;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天擦拭2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2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周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2次;操作板面每天消毒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袋等杂物;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洁2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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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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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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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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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当值时立岗不倚不靠,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各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7:00-19:00立岗,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车辆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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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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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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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适时修剪,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
2、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枝死杈。
3、绿篱修剪及时,适时补种无缺株。
4、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6、适时采取植物防冻保暖措施,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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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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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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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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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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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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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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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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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位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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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周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周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月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8、安全标识:每天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周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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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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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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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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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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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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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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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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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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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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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8)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12)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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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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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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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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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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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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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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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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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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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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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墙面无乱悬挂等现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天擦拭1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月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操作板面每月消毒1次;每季度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袋等杂物;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其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月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洁1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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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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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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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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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当值时立岗不倚不靠,身体挺直,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各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7:00-19:00立岗,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3小时巡查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车辆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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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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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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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高度不应超过15公分;绿地整洁,无杂挂物。
2、树冠基本完整,无枯枝死杈。
3、绿篱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4、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6、适时采取植物防冻保暖措施,扶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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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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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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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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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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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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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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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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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位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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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半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半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季度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
8、安全标识等:每周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半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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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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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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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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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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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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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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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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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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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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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办公家具。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有工作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8)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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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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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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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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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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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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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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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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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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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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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拭2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季度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每半年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其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月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2次,夏季每周进行2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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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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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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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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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7:00-9:00、17:00-19:00立岗,边门定时开放设有专人看管,做好交接班记录。
3、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停放有序。
4、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4次,做好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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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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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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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死杈。
3、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现象不明显。
5、适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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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
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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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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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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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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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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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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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位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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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半年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安全标识等:每月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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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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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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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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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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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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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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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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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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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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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办公家具。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8小时有工作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8)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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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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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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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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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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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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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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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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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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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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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拭1次;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2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半年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季度擦拭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夏季每周进行1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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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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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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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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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边门定时开放设有专人看管,做好交接班记录。
3、对进出车辆进行疏导,停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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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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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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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死杈。
3、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现象不明显。
5、适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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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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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位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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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半年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安全标识等:每月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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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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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清洁卫生服务:未配备电梯的项目费用不受影响,不予扣除费用;内墙粉刷、外檐清洗的频次、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费用按实结算,由业主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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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9 11: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