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莎 罗珺/《赣州晚报》/20080918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开始
考核不合格、服务态度差、发生重大纠纷事件将被取消、降低或注销资质
赣州市将对全市物管企业实行资质动态管理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和服务质量差、发生重大纠纷事件的企业,经查实后,将取消、降低直至注销企业资质等级。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房产局获悉的。
赣州市房产局决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凡物业服务企业在其名称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批,最后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手续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在期满前一个月内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延期或等级核定审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手续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悉,今后凡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专业技术人员和物业管理岗位合格证持证人员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规定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注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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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8 8: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