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重庆时报》/20080906
危旧房拆除重建,绿化面积必须达到50%以上;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记者昨日获悉,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决定”,新建一批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使全市森林覆盖率在2017年达到45%。
新建小区绿化不低于35%
此次城市森林工程,将新增城市绿地作为重点,全市将实现新增城市绿地18万亩。
为落实18万亩的绿化目标,“实施森林工程决定”严格规定,建成区内的空隙地要全面绿化,危旧房拆除重建绿化面积必须达到50%以上;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一年内未开工的土地也必须绿化。
将多栽常绿阔叶大树
“实施森林工程决定”对城区如何绿化也有明确要求。除注重提高绿化品质和美化标准外,要求提高乔木绿化占比,尤其要多选择具有重庆本土优势的常绿阔叶大树,打造绿色精品。
此外,主城区将立足“多中心、组团式”布局,依托“两江四岸四山”,实施城市森林系统、公园系统、单位绿化和立体绿化,在城市各组团之间建设森林隔离带,着力构建“两环多带”的城市绿化大骨架,新建一批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科普基地、义务植树基地和纪念林基地,形成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景观。
内环高速两侧栽满树
除了城市绿化和农村退耕还林,交通干线今后也将全部打造成绿化长廊。在高速公路、国省县道、乡村公路、铁路两侧还将建设绿化景观林带。“二环七射”高速公路以内环线为起点,到外环接口,126公里两侧要栽植80米宽的林带,其余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要分别营建30~50米宽的通道林带。
根据“实施森林工程决定”要求,预计到2012年,我市将新造林1100万亩,改造低效林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到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真正把重庆建设成为“森林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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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1 8: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