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动态详情

长沙:物业维修资金有望办理产权分户时收取





《长沙晚报》/20080808


    “房屋维修资金推迟至办理产权分户时收取”?7月2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一石激起千重浪,市场人士热议纷纷。

  如何推迟?如何具体执行?因为只有一句话,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出台,但急不可耐的消费者已经将本报热线打爆。本报联系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迅速将不同意见反馈。

  在聆听并收集了众多消费者的声音后,7月31日,长沙房屋产权管理局迅速召集20多家开发公司物业负责人,讨论相关实施细则。就《意见》本身的具体操作,各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疑问。

  所有物业维修资金可先暂缓交付

  方案将解决的问题主要有2个:1、确定购房市民、开发商缴存物业维修资金的时点;2、确定缴存范围,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出台后,哪些部位需要缴存物业资金。

  长沙阳光100总经理助理谭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在减轻购房者的压力时,也加大了开发商的工作难度与压力,开发商得花更大精力,用于以后的物业维修金收取上。但作为品牌开发商,愿意将此作为物业的增值服务。

  来自各方的意见反馈显示,维修资金有望推迟至办理产权分户时收取。更有权威人士透露,《意见》出台之前那部分已交付的物业维修资金,可能按原办法处理。《意见》出台后,由于尚未对物业维修资金收取的具体时间作出规定,所以在正式实施政策出台前,所有物业维修资金可先暂缓交付。

  等实施细则出台后再签合同

  长沙房屋产权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邓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邀集参与讨论者,既是资深品牌开发商,又是不同房产的业主。希望他们以双重身份考虑这个意见的具体操作和实施,按照政府规定执行26号文,为以后具体方案政策的制订提供更为全面的参考资料。

  具体房屋维修资金收取的实施细则,预计将于8月下旬出台,本报记者提醒市民,最好在实施细则出台后,再行签订购房合同,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邓平表示,《意见》的出台对我市房地产业,有积极推进作用,在当前房产交易相对低迷时期,《意见》能有效激活市场,推动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阅读: 5189 次     2008/8/11 8: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