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钰 吴凯珍/《贵州都市报》/20080806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市场行为,近期有关部门将对我省物业服务企业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开展资质条件和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据介绍,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行政辖区内已领取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证书,从事城市房屋拆迁代办活动的企业和已领取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证书,从事物业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检查重点审核物业企业和拆迁单位近两年的经营业绩,在经营过程中有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等情况。据悉,逾期不参加年检的或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结果将定为不合格,违规情况严重的单位将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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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7 8: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