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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缓解“用工荒”物业聘用“4050”人员可享优惠政策





唐正芳/《南国早报》/20080727
 

    一方面是物业公司出现“用工荒”,另一方面是“4050”人员找不到工作,针对这种局面,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和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物协)“联姻”,于7月24日召开说明会,向40多家物业公司解释聘用“4050”人员可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

    工资偏低留不住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目前南宁市不少物业公司出现“用工荒”,其主要原因是工资较低。近来物价上涨较快,物业公司的各项开支和成本在不断增加,而物业收费仍是几年前的水平,不少物业公司微利或亏本经营,无法给员工开出太高的工资。一般情况下,保洁员每月工资580元左右,秩序维护员(即保安)每月工资800元左右。

    如果物业公司招用一般的社会上的无业人员,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的,须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分高、中、低三档,其中最低档须为员工每人每月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共计346.6元,其中养老保险219元,医疗保险93.6元,失业保险21.9元,工伤保险5.5元,生育保险6.5元(此标准从2008年7月起执行)。

    加上上述各项保险,实际上物业公司支付给保洁员的工资为920元左右,支付给秩序维护员的工资为1140元左右。

    另一方面,员工本身要缴纳个人部分122元,那么保洁员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只有450多元,而秩序维护员拿到手的也不过670多元。面对日益上涨的物价,这样的工资明显偏低,很多人只好选择离开,另谋高就。

    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

    一方面,物业公司需要人,另一方面,却有不少下岗失业人员找不到适合他们做的工作。据就业中心主任蓝成贺介绍,南宁市作为去年底确定的全国48个城乡统筹就业的试点城市之一,率先提倡公平就业,即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享受同样的就业待遇,吸引了大量农民进城就业。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不愿意干的活,进城农民愿意干,这样使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更加艰难。据南宁市劳动部门2007年对外来劳动力进入南宁市就业的调查显示,南宁市吸纳外来劳动力到南宁就业24万多人,其中农民工17万多人。

    今年3月份举行的专场物业企业招聘会上,进场招聘的物业公司有90多家,提供的岗位3740多个,政府部门也组织了很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场应聘,但最后达到用工意向的不多,最主要的原因是物业公司开出的工资太低。

    虽然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没有专业技术,却拥有多年工作后累积的经验,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物业公司的保洁、秩序维护等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岗位是完全可以胜任的。前不久,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董秀银在了解物业公司“用工荒”的情况后,认为通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就业中心主动找到物协,双方一拍即合。

    优惠政策可解双方之忧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哪些优惠?蓝成贺介绍,物业公司如果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每使用1人每年即可减免营业税8000元。如果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人数达到企业总人数的30%,3年之内免征所得税,3年之后所得税减半征收2年。

    更重要的是,企业还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即本来由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补贴,在聘用下岗失业人员之后,由政府埋单。换言之,物业公司不再需要支付下岗失业人员346.6元的社会保险补贴。物业公司可将346.6元用于提高员工工资,留住员工,或支付成本开支,以增加利润。这无疑大大地减轻了物业公司的负担。

    对于愿意到物业公司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也有不少好处。劳动部门将对他们提供“131”服务。即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意愿,对其进行1次岗前的培训;3次推荐就业的机会,因个人或企业方面的原因,导致第一次就业不成功的,还有2次的机会得到推荐;1次免费的职业指导。对于那些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的人,根据具体情况为他们“把脉”,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阅读: 6626 次     2008/7/28 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