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导价“回归”,让物业服务更加规范
11月21日,记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该《意见》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水平的增长,城市小区建设日益完善。每个小区,几乎都有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业主按照服务合约收取费用。
而近年来,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却是定价不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住宅小区根据市场调节价格,诱发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增长,却不提高相应的服务,让业主为质价不符的服务埋单,引发业主不满。《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提出物业费既要按照市场定价又要符合政府指导价,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能够更好的让物业费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是为了给业主带来安全的保障,干净的卫生,优质的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将满足业主的客观需求。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遏制物业费过高增长,减少业主生活压力。纯粹的靠市场定价,受市场规律的影响,物业费涨幅力度不稳定,会给业主带来生活压力。《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综合考虑了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确了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有利于减少业主付费压力。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戴上“紧箍咒”,防止乱收费,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物业服务费缴费范围, 一些容易出现“扯皮”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承担,现在得到明确,对于违规收取物业费经相关部门认定可以拒交,也让业主有了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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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 17: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