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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有了地方标准 明年起施行


钟振宇/四川日报/20181112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四川《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已发布,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这是我国首个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省级地方标准。

    近年来,随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实施,我省越来越多党政部门从社会引入专业服务,提升了服务质效。但不同服务公司的服务标准差异较大,影响了党政机关的保障质效、安全运行和整体形象,也不利于服务成本控制。

    立足规范机关后勤服务行为,《规范》规定了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督与考核,对涉及的房屋维护、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共秩序、环境维护、会务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内容进行明确规范,提出具体的指标要求。

    《规范》明确,对通用办公、会务、业务等系统设施设备每周巡检1次;公共场所每日清扫道路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绿化带及景观每日清洁1次;中央空调运行期间每日巡查1次……同时,《规范》把安全运行放在重中之重,比如,要求物业管理人员每月检查1次消防设备,每周检查各处消火栓是否损坏,水龙带、水枪是否在位。

    践行绿色低碳理念。《规范》要求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机构应按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定,结合业主单位节能指标,实施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节能管理。在给排水系统中,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对于空调系统,要求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符合节能要求,每月对能耗进行统计、分析。


阅读: 5190 次     2018/11/14 13: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