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办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已制定出台,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汇总、公布,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监管都作了明确规定。据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长张恒志介绍,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将采取信用信息日常采集、每月上报、每季发布、年终评定的综合评价体系。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将开发建设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将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通过局网站和物业行业协会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据了解,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档案管理,有效解决了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方式落后、单一的突出问题,目的是通过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公司进行约束和惩戒,对有优良业绩的公司进行推广,使得违规违约投诉多的无信用者无市场,从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在依据信用档案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基础上,《办法》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其中获评优秀的企业,将在资质等级晋升、创先评优方面获得优先权,日常监督检查时,也不会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良好企业可正常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不作重点监管。合格企业可正常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但一年内不得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基本合格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一年内不得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整改合格的,晋升信用等级;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降为不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除不得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外,下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将不予评为优秀、良好,其资质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依法注销其资质或者申请对其进行降级。
同时,在规范物业管理前期招标工作中,企业信用等级和信用得分也将与评标细则中的企业业绩得分挂钩,“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企业不仅资质升级会受限制,参加招投标也将受到影响,很可能拿不到新的项目。”
媒体曝光将被列入档案
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是指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立,反映和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的档案资料。其中业绩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中受到区、县(市)级以上政府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奖励、表彰等情况;警示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被行政处罚、行业通报、媒体曝光或者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应该记录的不良行为等情况。信用信息档案建立的范围是指取得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我市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包括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在济南设立的分支机构。
媒体信息首次被列入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采集范围。按照评分细则,物业服务企业的具体物业服务行为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表扬的,都将获得加分,被曝光且查证属实的,则会被扣分。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机制,设立媒体曝光平台,加强对行业的舆论监督力度,采集、确认媒体报道并将其列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信用等级分为5级
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实行信用信息日常采集、每月上报、每季发布、年终评定的综合评价体系。每年年初,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依据评分细则》,对上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记载的全年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进行考评打分,确定信用得分,评定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评定方法实行加减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加分项总共6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减分项有5大类33项,每发生一次扣减相应的分值。最终得分在100分以上为优秀,85分(含)至100分(含)为良好,70分(含)至85分为合格,60分(含)至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种行为一票否决
办法和评分细则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以下6种行为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信用得分为零分,信用等级不合格。
一是在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内擅自退出管理项目;二是挪用专项维修资金;三是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四是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五是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一年内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3次以上;六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市民可上网查询或投诉
为做好物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公开,方便业主查询、投诉,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将开发建设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平台,记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情况,并通过局网站(http://www.jnfg.gov.cn)和物业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jinanwuye.com)向社会公布,提供社会查询和网上投诉服务,接受社会监督,该系统将于2013年1月1日上线运行。
我市已有540家物业服务企业
自1999年实施专业化、正规化物业管理以来,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已成长为一个初具规模的新兴行业。1999年之后新建的商品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小区、集中建设的廉租房小区,全部实行了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已有540家(其中外地注册企业46家,本地企业494家),从业人员3.5万人,管理项目涵盖住宅小区、写字楼、行政办公楼、企业厂区、大专院校、会展、医院、市政道桥等多种物业类型,管理服务面积过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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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4 1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