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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物业公司最高需存30万履约保证金


李越/时代商报/20121118



    今后,沈阳市民不需要担心物业公司会收了物业费之后“撂挑子”了。昨日,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物业企业不按约履行服务,沈阳出台了《沈阳市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向沈阳市房产局缴存履约保证金。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不同,企业需要缴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不等。以三级物业服务企业为例,最高需缴存30万元的保证金。

    该《办法》已经从本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缴存保证金按服务面积算,最高1.5元/建筑平方米。据介绍,让物业服务企业缴存履约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防止出现住宅区遭弃管的现象发生。

    一级、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缴存;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缴存;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缴存。

    缴存上限为30万元

    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服务多个住宅小区,服务的面积较大,所以对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做出了规定上限。

    这个上限的制定,也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相关。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最高限额为25万元;三级或者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另外,当物业服务企业缴存的履约保证金达到最高限额后,接管新的物业服务项目时,可以免缴履约保证金。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缴存的履约保证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属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保证金支出后应按时补足

    《办法》中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查看物业服务企业缴存履约保证金情况。若物业服务企业缴存的履约保证金已达到最高限额,双方可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若物业服务企业缴存的履约保证金未达到最高限额,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其服务的面积缴存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然后再签订服务合同。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缴存的履约保证金达到了最高限额,但发生履约保证金支出后,企业应补缴履约保证金。《办法》规定,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时限为收到通知10日内,这一时间限制的设定有助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快补足履约保证金。

    退出需提前3个月通知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时限通知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项目内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同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报告。

    若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拟终止合同的,应当与业主大会协商并达成一致,做好预收物业服务费等各类费用的退还工作。同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场地以及相关资料等。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大会协商一致,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于合同期满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保证金用于小区环境卫生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服务合同,提前退出,业主就可动用履约保证金。《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义务,提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大会可在3个月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在此期间,居(村)民委员会对物业服务项目内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收集清运实施管理,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列支。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持环境卫生和垃圾收集清运费用预算报告,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履约保证金使用意见,向沈阳市房产局申请拨付履约保证金。

    退出3个月后费用业主担

    如果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3个月,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到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那么物业服务项目所需各项管理费用由全体业主自行负担。

    当业主大会选聘到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居(村)民委员会需要在15日内将原始凭证报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

    另外,当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晋升后,可以向沈阳市房产局申请退还差额。同时,若物业服务企业发生合并,原分设物业服务企业缴存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合并后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如合并后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的缴存额度超过最高限额的,可以申请退还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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