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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没业委会小区停车费咋约定 新规之下 须有物管联席会


李人杰/山东商报/20120929



   在8月份开始执行的物业管理收费新规中,对有些没有业委会的小区,新规提出了召开联席会议的办法来商定相关收费事宜,但实际上,截至目前主动召开联席会议的小区少之又少。而记者了解到,在由市房管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举行的大检查中,特别强调将把召开小区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规范物业管理收费的长效机制。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未按政府指导价确定收费标准的”、“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的”、“未按政策规定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以及“乱立名目,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等共9个方面的违规行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合同约定”,这一条款是今年8月1日起执行的物业费新规中提到的,像这样涉及业委会的条款在新规及其配套文件中还有不少。然而,不少业主表示,自己所在的小区还未召开业主大会,更未选举出业主委员会,这该怎么办?办法中也提出了对策,即召开由街道办、居委会、居民代表、物业负责人以及开发商等多方参加的联席会议。但是记者了解到,由于缺乏明确的带头人或单位,目前主动召开的联席会议少之又少,从而让一些物业的乱收费得不到及时的纠正。

  为建立规范物业管理收费的长效机制,本次联合检查中,特别提出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决定。“特别是在尚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尤为重要。”其中,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职责的解释为:“加强物业服务监管,及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维护小区稳定。”

  各区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历下区:86568248;市中区:82078584;槐荫区:87086012;天桥区:86922190;历城区:88112990;高新区:88871646;业主也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

阅读: 5936 次     2012/9/29 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