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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物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楚天都市/20120618



    昨悉,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小学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省政府要求,推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开制度,建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确保消防安全。


阅读: 6681 次     2012/6/18 1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