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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即将出台首个物管细则 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刘楹冉 刘志聪/《江门日报》/20101112


  即日起至11月25日,《江门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二)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市民可登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阅,并可通过网站或书面的形式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

  物业管理行业涉及到诸多市场主体,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带来了一些问题。此次广泛征求意见的《江门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我市拟定的关于物业管理行为的首个综合性规范文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邓承志告诉记者,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建设与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衔接;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不规范,尚未形成规范市场机制;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缺少监督和制约,不能正确行使权利;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困难;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偏低,人才缺少等。

  此次广泛征求意见的《江门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共8章96条,坚持业主自治自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公开公平公正、平等协商与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四个基本原则,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和单位在物业管理中的活动要进行一定的监督管理,规范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业主大会的性质、组成和职责以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和条件等;规定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以及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等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阅读: 6941 次     2010/11/16 1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