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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今出台 急修水电气15分钟到场





赵莹莹/《北京晚报》/20101115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将物业服务体系分为五级。据悉,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例。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在结构和内容设置上强化了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房屋结构、建筑部件、空调系统、二次供水设备、排水系统、照明和电气设备、安全防范系统、电梯、水景、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占《标准》全部内容的50%以上;《标准》要求每个物业项目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三级标准以上还要求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记者看到,《标准》对物业服务事项予以细化,将服务划分为5个等级。其中,最高一级的服务标准规定,遇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物业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要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物业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清洁1次楼内地面、楼梯。雨后4小时道路无成片积水,雨后天晴一日内恢复道路清洁水平。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9时前清扫干净。最低一级服务标准中规定:每周清洁1次楼内地面、楼梯;每日清扫1次主要道路。降雪时应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

  “将物业服务标准分为5级,满足了不同层次物业服务的需要,构成了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几乎每项服务内容均设立了量化的维修养护、检查要求,改变了物业服务质量不可追溯、价格难以评估的现状,可以作为评估物业服务质量,测算物业费的依据和基础,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争议提供了解决途径。”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或者全体业主在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前,可以根据住宅物业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业主的需求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并委托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参照北京物协按季度发布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测算出服务价格,为逐步建立质价相符、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奠定了基础。


阅读: 6929 次     2010/11/15 17: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