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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千余家物业单位万余名保安纳入公安管理





王金海 张世安/人民网/20100610


    从今天上午在大连召开的辽宁省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年10月底前,辽宁省公安机关将推广大连警方的经验和做法,完成规范化的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任务,切实把本地物业区域的保安管理工作纳入到公安派出所属地化管理做好做实。

  公安部治安局局长张少军、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乐国以及全省各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的领导共计7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东方圣荷西物业小区实地考察了该小区的保安管理工作情况,先后听取了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和大连市公安局的经验介绍。

  据了解,自1985年4月,大连市在中山区成立辽宁省第一家保安公司以来,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壮大,全市保安服务业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广度和规模的新兴行业,保安队伍已经成为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和社会治安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今年4月9日,大连市公安局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结合年初《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保安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划分了公安机关与物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重点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自身物业保安管理的职责任务。目前,大连市共有物业管理区域1219个,其中,住宅小区862个、物业服务企业562个、从事物业保安人员10088名。各级管理机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一政审、培训、考试发证,统一物业保安着装,统一归口纳入公安机关管理,统一进行资质备案,使得物业保安的形象改观了,规范管理的意识增强了,治安信息通畅了,防控网络密集了,共同推动了全市物业保安管理迈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张少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大连市公安局积极开展规范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称赞大连的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要在辽宁省、甚至是全国推广。他说,物业保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公安工作息息相关,推广不是照搬,而是要推广大连工作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辽宁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专门的保安管理总队,公安部治安局也要在全国建立保安考试、培训、发证、备案的上岗管理制度,强化保安工作规范化管理。

  刘乐国要求全省各市公安机关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摸清本地区保安人员底数,登记培训,责成属地派出所副所长专管此项工作;要在今年10月底前,在全省推广大连的经验和做法,完成规范化的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任务;要深入汲取教训,对照查找漏洞,人、车、枪都要管理到位,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倒查。他希望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保安力量的辅警作用,对全面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将有着极其现实和深远的重要意义。


阅读: 6562 次     2010/6/11 9: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