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采风】 ——沈阳:和平区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学习平台】 ——智能化的物业管理建议要点
【业主之声】 ——天津:房管局组织召开物业管理企业座谈会
【自由论坛】 ——物业服务中的哲学
【法规动态】
青岛:明日起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新规定
(海凌/《青岛日报》/20070305)
从3月1日起,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新规定。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将采用包干制和酬金制的方式收取。青岛市物价局强调,这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的实施,并不意味着物业服务收费涨价,而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上海:新建配套商品房物业费设定统一标准
(王德毓/《劳动报》/20070228)
上海市房地局、市物价局近日发布了《新建配套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和收费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新建配套商品房小区的建设单位,应依据“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相适应”的原则,提供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和秩序维护服务一、二级收费标准范围内拟订物业服务内容,其他服务按《办法》的规定进行选择,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行业要闻】
深圳:开发商不得擅自处理物业共用部位
(王纳 陈洪/《广州日报》20070305)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首次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并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违反规定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温州:物业管理要立新规矩 市房管局向市民征集意见
(金道汉/《温州晚报》/20070302)
昨天,温州市房管局委托本报经济部向社会各界征集对《温州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的意见和建议,使即将出台的《温州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据了解,温州市房管局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细则”讨论稿,在正式实施后,2000年1月1日温州市颁布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长沙:物业收费明亮新规
(聂向锋/新浪网/20070303)
从3月1日起,长沙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新规,新规的一大亮点是物业收费将采用“菜单式”的收费标准,此外,市民在小区里的停车费用也有了“硬杠杠”:业主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泊车位,业主大会成立前,泊车位的管理服务费按销售合同约定执行,无合同约定的,不得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后,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物权法:确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
(日京/《羊城晚报》/2007304)
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将提请本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物权法起草工作至今已有13年,关系百姓安居乐业的具体利益,举国瞩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七审物权法草案,创下审议次数之最。据指出,物权法草案出台时机已经成熟,要确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
成都:年内出台《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向朝伦/《四川日报》/20070301)
今年成都市将正式颁布《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与之相配套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也将陆续出台,一向被众多业主诟病的物业管理服务,有望在成都进入规范发展阶段,特别是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收费问题,《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将予以明确。另据了解,四川省有关部门也在进行调研,为推出《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预热准备。
石家庄:将建立四级物业监管体制
(张义杰/《河北日报》/20070228)
石家庄《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日前发布,明确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物业管理监管体制。《意见》指出,市内各区要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根据辖区的规模和任务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区物管办的主要负责辖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组织实施,业主大会活动监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用房、经营用房的使用和经营活动等。
上海:物业管理企业将建立诚信档案
(田嫣/《解放日报》/20070301)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承诺活动今年将全面展开,对全市诚信承诺的物管企业,将在“上海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建立信用档案数据库,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协会将根据不同阶段,分别发给企业评级标志牌。据了解,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承诺内容包括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保证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及时维修等。
深圳:桃源村新管家花落龙城物业
(张晓/《深圳特区报》/20070228)
继一个月前万科宣布撤离深圳市第二大社区——桃源村后,新管家“花落”谁家一时成社会关注焦点。昨天下午,这一悬念终于水落石出,经过数轮角逐,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中标,成为桃源村新任管家。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经开始紧张的前期筹备工作。
【数据说话】
天津:2007年将新增1400万平米物业管理面积
(刘英潮 吴梅/《今晚报》/20070301)
2007年天津市预计将新增物业管理面积140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新区物业管理面积1000万平方米、旧区400万平方米;此外天津市今年还将维修公房533.5万平方米,使11.5万户居民从中受益。有关部门将强化单位产房屋修缮管理,开展租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修缮费支出不低于租金收入的60%。
【物管采风】
沈阳:和平区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文心/《沈阳日报》/20070304)
今年,沈阳市和平区将全面推广北市场街道办事处实行的非物业小区服务队管理新模式,组织残疾人和贫困户成立非物业管理小区服务队,负责卫生扫保、治安巡逻。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兴办社区商业、服务和文化教育网点,建立“一刻钟”生活、卫生、文化服务圈,到2010年前,基本实现“小需求不出社区、大需求不远离社区”。
【学习平台】
智能化的物业管理建议要点
(李庆生/《中国新物业》/20070204)
(一)总体方案
1、方案中设备要明确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配置数量及价格,从总体上把握整个智能化系统的质量。
2、各设备设置的位置将其实际的效果,因此必须尽快提供各子系统中设备的布点图,以确定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
3、在设备选型方面,建议选用已经成熟的品牌和技术,“不为天下先”,贸然求新求快,可能适得其反,在使用过程中问题方才暴露。
(二)停车场管理系统
1、建议将系统服务器放置在方便日后维护的地方,如物业管理用房等。
2、升降机形式及配合方式需要加以考虑:升降机频繁起动,能否保证其寿命?
(三)周界防越
周界防越系统尽量采用较隐蔽的形式,这样不易被破坏,也能保证其使用寿命。
(四)可视对讲系统
(五)公共广播系统
对扬声器及功放的功率数、输出电压应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计算,确定其是否能满足现场需要。
(六)巡更系统
应确保各个巡更点的有效感应距离,最好大于10cm的距离,以保证巡更器在夜间不碰到墙上。另外,各个巡更点要有永久性、且夜间易于识别的标志。
(七)闭路监控
1、矩阵主机应留有一定余量的接口,以作备用。
2、固定摄像机存在一定死角的背景下,一般增加部分调焦功能,以保证远处的景物的清晰度。如果现场条件允许的话,可增加云台,在监控室内可进行调整以避免死角的存在。
【业主之声】
天津:房管局组织召开物业管理企业座谈会
(天津市国土局政务网/20070302)
3月2日下午,天津市房管局召开物业管理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对现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修订《条例》的建议和意见。与会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集中从物业退出和接管验收等七个方面谈了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物业处将会同法规处、维修资金中心进行认真的分类汇总,作为修订工作的参考依据。
【自由论坛】
物业服务中的哲学
(佚名/《远洋物业通讯》)
远与近:首先公司在接管一个楼盘后,要有长远规划.要制定完整的管理方案,不能有临时观念,不能有随时被业主炒鱿鱼,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想法,要短事长做,有长远规划。然后,制定短期服务计划,做好日常的每一件事。同时,既注意客户的长远利益,又要注意它的眼前利益。对客户,一律平等,不能有远近之分,不能有大小客户之分,不能“大户沙文主义”,不能亲大远小,要提供一样的服务,对待任何事情都要一视同仁。
冷与热:所谓冷,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尺度,对客户的不正当要求,违反协议的做法,要解释,要拒绝,要据理力争,理直气壮,不迁就,不放任,要按协议一丝不苟地执行。但在服务中,要热情,要与客户经常进行沟通感情。建立客户关怀档案,在管理高档写字楼时,尤其要做好这项工作,及时进行关怀性的问候、祝福,要随时了解客户在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凡在我们解决范围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让客户有家的感觉。
大与小:大事与小事,宏观与细节;服务中,抓好大事。大事,如协议的签订,工作(生活)环境的维护,必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最佳状态等。但更要注意细节,提倡个性化服务,关怀服务,如提醒购电,在收水费的时候,询问上下水有无滴漏,平时的一些必要提醒、对于租户的安全提醒,服务征询等,遇到特殊的情况,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服务中,不因事小而不为,因为,业主之事无小事,有时如马桶渗水,在我们可能以为事小,而在业主就是大事。
强与弱:任何一个企业,一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物业管理公司亦然。因此,一定要发挥自己的特长,避免弱点,以长补短,把自己的优点表现足,尽量不让自己的不足影响自己的形象。
总之,服务是一种责任,一种艺术、一种技巧。有了一心为客户的责任心,掌握物业服务的技巧,用心为客人服务,就能做到全面客户满意,也就会保证你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
【案例选编】
前物业公司拒绝“退场”
案例分析:
徐汇某小区今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正到期,业委会出钱请了专业物业咨询公司做招投标工作,原物业公司也参加了投标,结果由本市一家知名物业公司夺标。原物业公司不肯退出,僵持了3个月,这家中标物业公司一举将原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赔偿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济损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原物业公司应做好将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给新物业公司的工作,并及时撤离管理区域。
案例点评:
当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或未到期更换物业公司而引发的老物业不走,新物业进不来的窘境经常上演。有的物业公司一旦落选,就感觉脸上无光,拒绝退场,不遵守游戏规则,给本市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平添了几分不和谐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