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采风】 ——重庆:渝中物业维修基金归集名列全市前列
【学习平台】 ——浅谈别墅物业管理
【业主之声】 ——武汉:“东一时区”物业管理有新门牌
【自由论坛】 ——论如何处理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法规动态】
福建:《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元旦将施行
(《海峡都市报》/20061227)
新通过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一方面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30日前告知对方。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提前解除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2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物权法》草案进行七审
(陈黛/《第一财经日报》/20061225)
昨日上午,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目前的物权法草案分为5编19章,共249条。 从2002年至今,物权法草案历经多次审议。据估计,在会议闭幕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极有可能表决通过有关决定,将物权法草案提请明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行业要闻】
建设部:研讨物业税相关问题
(新华社 中新社/20061227)
近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透露,建设部等部委正研究收取住房“保有环节”税费的问题,以此引导对中小套型住宅的消费。而所谓“保有环节税费”的集中代表是物业税。
据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责成北京、深圳等地税务部门牵头,全国性的房源普查工作将在近日陆续展开。普查工作大致持续一年左右的时间,真正推行物业税要到2008年。
张家港:新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下月起实施
(顾珊珊/《张家港日报》/20061227)
2007年1月1日开始,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在张家港市实施。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从原来的5个等级被细化到7个等级。办法中规定,对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7个收费标准,收费从每月0.1元/平方米~1.3元/平方米不等,并可以上下浮动20%。
乌海:加大力度规范物业管理
(乌海政府信息网/20061225)
今年,乌海市物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培改善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开展了物业指导和监督活动,使物业管理工作日趋规范。物管部门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发放调查表,掌握了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为规范物业管理打下了基础。目前,全市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的小区63个,物业公司管理的27个,开发商代管的12个。
北京:高校物业服务有了参考标准
(任洁/《劳动午报》/20061227)
近日召开的北京高校后勤工作会议发布了《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评估标准2007版》,该标准专门针对高校,详细列出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意见,以规范高校后勤管理和收费。“指导标准”共划分为16大项门类管理服务,包括消防治安、校园住宅区等内容。市教委表示,此标准只作指导性文件,不做硬性规定。今后还将根据实际变化每年进行修改。
泉州:不合格物业将限期整改
(林绿波/《泉州晚报》/20061227)
今年,泉州市房管局把全市物业管理大检查和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作为工作之重。对市民来说,成立业委会后,按规定,业主就可通过主员会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打点小区的生活环境了。在物业检查中,综合评分在85分以上并达到市优评选其他条件的物业管理,将被授予市级优秀。如物业管理的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天水:出台规定规范维修资金管理
(《天水日报》/20061227)
近日,天水市出台了《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据有关部门介绍,出台的《细则》,是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提出的,主要是为解决维修资金管理在资金不安全等问题而制定的。《细则》的出台,使缴存专项资金的老百姓的权益得到保障,规避了开发商挪用资金的风险,使监督、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福建:物业要有专项维修金
(关永辉/《海峡都市报》/20061227)
在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尧表示,福建省要全面建立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未建立专项维修金的地区,现起必须按规定予以建立或补充。据了解,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
常州:小区物管用房使用有新规
(《常州日报》/20061226)
为规范小区物管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常州市规划、建设、房管三部门日前根据有关文件联合发布新规,明确了市区新建物业管理小区物管服务用房的面积、建设标准以及今后的管理要求。据介绍,根据法律、法规的效力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前已完成统一规划建设,并交付使用的项目,其物管用房按当时的规定建设并验收交付使用。
【数据说话】
上海:物业管理企业共2933家
(王丰芳 徐姿君/《房地产时报》/20061227)
目前,上海有8333个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共2933家,各类物业面积5.4亿平方米。其中,一级资质物业公司37家,占全国一级企业的10%。住宅物业3.4亿平方米,已实施物业管理的3.3亿平方米,占97%;非居住类物业2.0亿平方米,已实施物业管理的2800万平方米,占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20万人。
【物管采风】
重庆:渝中物业维修基金归集名列全市前列
(高振东 程利群/渝中外宣网/20061227)
据渝中区2006年度物业维修基金归集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大会消息,截止2006年11月,渝中区已归集大修基金2.3亿,所归集的物业维修基金资金总量,名列重庆市前列。据了解,截止2006年11月,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归集户数23448户,总建筑面积达255.4万平方米,涉及小区185个。已归集的大修基金总金额达2.3亿元。
【学习平台】
浅谈别墅物业管理
(波特商业地产网)
居住类型上物业分为:一般住宅、公寓、别墅三种。从档次上别墅属于最高一层。别墅住宅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日益增长,成为房地产业的“宠物”,倍受消费者亲睐。因此对别墅的管理也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的一个重要课题。
别墅的物业管理除了进行一般物业管理工作所包涵的社区清洁、保安;一般设备养护、维修;公共设施保养、维护等,还要根据别墅的特性,搞好针对的服务管理工作,方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和收益。
一、别墅环境的特性
由于别墅区选址大都在郊区、风景区,远离城市喧哗区域,在开发建设与它类型物业相比,占地多、面积大、个性化强、绿化用地与占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1,各建筑之间距离大,道路宽阔。那么通常物业管理中所要求的,绿地无杂物、杂草,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无损坏;保持清洁标准,就不适宜了。
二、治安特性与管理
别墅在规划上是统一设计、施工的几十栋、上百栋为一组的、相对封闭、上规模的社区。从价位上讲,拥有者为有经济实力者及有社会地位者等人群。从使用上讲,多为人们休假的第二居所;在京办事处;集团办公地等。由于人流疏稀、人员密度小、财产价值大、隐患部位多,因此安全治安工作必须放在首位,要达到通信畅通、反应迅速、防范有效,则要在人力和物力上加大投入。建立一套治安防范紧急反应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别墅的物业管理,要依据自身特点、市场情况及管理需要,坚持创新和稳步结合、服务与收益结合,业户、开发商、物管公司三方受益相结合,推动本项目健康、持续发展,使别墅物业自身保值升值,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社会效益,增加知名度和美誉度,创造服务品牌。
【业主之声】
武汉:“东一时区”物业管理有新门牌
(田勇/《时代商报》20061217)
东一时区物业管理处有了新门牌—新华路125号,邮件将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混淆了。 汉口新华路东一时区与相邻一栋8层居民楼使用同一个门牌号“新华路129号”,导致8层居民楼的邮件被错送到东一时区门卫室。居民的反映引起物业的高度重视,东一时区管理处立即申请新的门牌号。邮递员称少了一个“新华路129号”,以后再不用担心邮件送错了。
【自由论坛】
论如何处理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赵昕)
一、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认识上存在矛盾
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属新兴行业,许多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也不是很了解,一些业主甚至无法接受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再加上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乱收费现象和部分企业对开发商所遗留的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导致了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不信任和排斥。
二、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的措施
(一)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也要敢于维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是第一位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同广大业主坦诚相待,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做好业主维权的代言人。
1、物业管理公司将发展商在施工设计阶段的遗留问题进行专业分析汇总,并公布,使广大业主明白物业管理诸多先天不足的真实原因以及认识到发展商为销售房屋对物业管理服务所做出的“假、大、空”等无效承诺,让广大业主明白谁才是怨气的源头。
2、诚信经营。如何良性运营、优质服务,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必须准确界定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收取相应报酬。
3、做业主的维权顾问。对各类侵害业主权利的行为给予专业的分析和对策,使广大业主能够明白事由原委,进而运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二)以诚心赢得业委会的信任和理解。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私有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这个速度无论是国家、政府、物业管理企业,包括业主本身都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而由于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人们的思想一时还不太适应,业主拥有哪些权力义务,物业管理企业拥有哪些权力义务,一时很难界定清楚,需要双方的沟通和理解。
1、从维护业主切身利益入手,争取信任。
2、从理解业主入手,赢得信任。
由于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所以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也应该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特别是遇到重大工程时,应征求业主们的意见。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要把同业主委员会的沟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真正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去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才能促进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案例选编】
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
案例分析:
2004年5月,陈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某日,陈某晚上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等第二天上班时,陈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今年10月,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案例点评: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转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