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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政备案后3月内不准调价限制“逢开必涨”





周玲琳/搜狐焦点网/20101125


    在成都“限外令”被批作秀、引起骂声一片后,成都新一轮的调控开始动了真格。

    23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共五个方面的措施。

    虽然调控政策大多重复以前规定,不过房源价格一经备案开发商3个月内不得调整的新规定也让众多开发商感到棘手,虽说房价还是由开发商自己来定,但是涨价周期会受到限制,以往新楼盘逢开必涨的做法恐怕行不通了。


    调控重在重申政策关键看执行

    意见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预售,违规预售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开发商设立预售款监管资金账户,购房款直接划到监管账户上,纳入监管;有捂盘惜售等行为的企业将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金融机构按规定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合同签订1个月内必须缴纳50%首付款,在合同签订半年内付清;购房者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在业内人士看来,五大措施的详细内容大部分是旧有规定政策,算是老生常谈,对市场的冲击不大,对于控制房价和规范市场的影响有多大,关键看各企业、银行、政府职能部门的执行力度。


    备案后3月内不准调价限制“逢开必涨”

    据了解,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报送价格,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报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报送并按规定重新公示。而在新价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业内人士认为,房价备案让商品房价再次变得可控。中原地产卢华认为,随着房价高涨,广大市民要求调控房价的呼声也很高,此条调控措施暂时起到了防止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公开、随意调价等行为造成的房价非正常上涨,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开发商随意调价的行为,新楼盘逢开必涨的怪圈将打破。

    “备案不等于核价,更不等于政府定价。”成都市物价局相关人士随后表示,提前备案是针对开发商定价行为过于随意的状况,让房价规范起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提醒购房者对此应有理性认识,不要期望房价备案制度能降低房价,但是会对开发商随意定价、频繁提价的行为有所限制,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开发商应对有招 短期供应或将下降

    受访的开发企业人士普遍认为,采取备案这种做法表明了政府想调节、稳定房价的姿态,但由于它具备的更像是软性约束力,因此并不会对当前房价产生明显影响。 

    成都格致地产总经理周海斌说,对于新措施开发商短期内还在适应,估计在未来3个月的时间内,成都的供应量会有所下降。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还告诉记者,在执行备案时开发商可以分小批次备案,备案价格还可以适当调高,主动权还在开发商手里。


阅读: 5070 次     2010/11/25 1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