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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二套房细则 将执行“既认房又认贷”





《北京青年报》/20100716


    本文导读:从昨天起,北京各家银行将可凭“钥匙盘”登录北京市房屋权属系统核查借款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情况,按照住建部此前出台的“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贷新规定发放个人二套和多套住房贷款。

    从昨天起,北京各家银行将可凭“钥匙盘”登录北京市房屋权属系统核查借款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情况,按照住建部此前出台的“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贷新规定发放个人二套和多套住房贷款。这是北京市住建委、中国银监会、北京市监管局、北京市金融局等5部门和机构昨天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按照该《通知》,今后,北京贷款购房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还要申报家庭住房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后,将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技术数据库中。

    据了解,北京昨天和中国银监会、北京金融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通知》是全国率先出台的有关二套房贷实施细则。根据《通知》,今后,北京贷款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而银行应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

    经借款人申请或授权后,银行指定部门每日汇总查询需求,登录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提交查询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银行登录查询系统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申请时提交系统钥匙盘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保密承诺书等材料。

    《通知》还明确,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借款人相关信息,防止借款人隐私泄露。而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银行应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施,并经严格审慎程序进行认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新闻背景

    房贷漏洞促细则出台

    5月26日,住建部、中国银监会等三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家庭住房的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并在此基础上,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但该文件出台后,由于各地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基本上是银行只能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对购房人的贷款情况进行核查,而没有能够和房屋权属部门进行“联网”核查借款人的房屋套数。也正是如此,部分之前全款买了房的购房人利用银行和房屋权属部门不能联网核查的“漏洞”,享受了“首套房贷”的优惠。

    业内观点

    细则可能加剧楼市观望情绪

    昨天包括银行、中介机构和开发商在内的业内人士反应均比较激烈。多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负责人表示,“这个细则的出台,应验了前几天政府部门说‘下半年要从严落实已出台调控政策’的说法。本来部分过去没有贷款的购房人还可以利用漏洞享受贷款优惠,现在这个漏洞也给堵上了。”他们表示,该文件的落实可能会加重观望。

    上海三部门重申二套房政策:无房有贷也算二次购房

    新闻晨报报道 上海二套房贷认定,从此需要执行“认房认贷认调查”的三重标准。昨天,上海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三部门联合转发国家住建部通知,再次强调上海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

    近日,上海关于银行放松三套房房贷的消息不绝于耳,舆论压力之下,继上海银监会前日表态并无放松之后,这次转发通知则再次对上海二套房贷标准进行严格认定,除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认房认贷”标准外,还强调要“认调查”,也是表明政府调控的态度。

    专业人士认为,此前上海国有“五大行”基本上只认贷不认房,这次“认房认贷认调查”,对市场影响面极大,并把许多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购房者均纳入了二套房范畴,可能误伤真实的市场需求。

    楼市进入深度博弈期 回归理性仍需强化执行力

    □据新华社报道

    房价17个月来环比首次下降、成交量逐步走出“谷底”、房地产开发投资维持较快增长……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今年1至6月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数据,直观地说明了上半年楼市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不过,经济复苏的曲折性超过预期,下半年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在此形势下,楼市调控如何“迎难而进”?

    “认房又认贷”对上海影响最大

    据了解,在全国各大城市中,能做到“认房”的仅有上海,北京等城市均无法做到真正的“认房”,目前仅有上海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可以做到查清户主到底有几套房。这也就意味着,这一认定标准对上海的打击面最大。

   根据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昨天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沪房管市〔2010〕243号,以下简称《转发通知》),明确了上海市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等事宜。

    《转发通知》明确了以下三种情况,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 (包括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 (及以上)住房的,三是通过尽职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即“认房认贷认调查”。同时规定“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业内人士分析,事实上,这份通知的内容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在6月4日发出的联合通知完全相符。但据新浪乐居调查,此前,上海的国有银行基本上普遍对于二套房标准只认房不认贷,而外资银行则执行严格,既认房又认贷。

    无房有贷被纳入二次购房

    但如果实际执行 “认房认贷认调查”的话,对购房者的影响面极大,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恰恰是有刚性需求的中低收入者。

    根据中房信上海事业部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在4月17日房产新政前,实际执行比政策文本的规定更为宽松,无房有贷、一房无贷、一房有贷、二房无贷、二房有贷等购房行为都能够被认定为首次购房。而在4月17日房产新政后,无房有贷(目前没有住房但曾经有过住房贷款记录)、一房有贷、两房有贷均被纳入了二次购房的范畴。

    以上海户籍居民为例,如有过任何房屋贷款记录,甚至仅在以前买过社会公房、动迁房,都会被视作是二次购房。而对于非上海户籍人员来说,如果在上海有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并且外地无房或者是一次性付款买房,那么在上海买的第一套房可视作首次购房。

    克而瑞上海事业部项目总监付琦说,“从新政前后的变化可以发现,所受影响最大的恰恰是中低收入的购房人群,如养老房、婚房、买大卖小或卖小买大等改善型购房全部受到限制。”

    有贷款记录就代表投资?

    此次上海下达的 “认房认贷认调查”能否执行?分析人士对此认为,实际意义并不大。

    “并不是有贷款记录就代表是投资,上海各银行应该还是要对具体客户进行考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付琦认为,如果需要完全按照《通知》条款执行,打击面过大。

    “前后政策无所谓收紧还是放开,现在更多的是提醒要严格执行。”中原地产研究咨询总监宋会雍认为,上海此次通知与银监会之前的要求差别不大,只是多了一个“认调查”。

   在执行中是否会有漏洞?对此,《转发通知》除了明确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外,着重就通过本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申请、初审、查询、出具查询结果等程序予以细化:即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申请住房贷款的,应如实向贷款银行申报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经银行初审后,借款人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住房查询,并提交购房合同、申请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等。需要注意的是境内居民只能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查询,未成年子女为境内居民的,应提交户口簿。

    “认调查”基本上较难操作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次上海《转发通知》出台的基础,正是对楼市调控效果的质疑之声。从中房信上海事业部的监测数据来看,5月上海成交量约为31万平方米,6月上海成交量约为42万平方米,都已低于2008年调控期的成交最低谷(除2月以外)的49万平方米。从成交量来看,调控已经达到了明显效果。付琦分析,6月上海成交量比5月上升了36%,并非市场回暖的标志,而是因为绿地、保利、复地、大华等大开发商开始降价。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透露,实际上,银行对房贷管理还是很严格的,中国银行目前还不办理三套房贷,而工行、农行、建行等各大银行三套房贷的首付和利率都提高很多。对于“认调查”标准,该人士认为基本上还是较难操作,且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势必会影响银行房贷业务。

    南京的银行 已执行认房又认贷

    晨报讯近日,上海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上海市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的相关流程和操作办法,强调执行“认房认贷认调查”。记者昨日走访南京多家银行后发现,南京的银行也已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

    沪明确“认房认贷认调查”

    上海的这份《转发通知》称,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以下三种情况,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包括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三是通过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即“认房认贷认调查”。

    《转发通知》同时规定,“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开过收入证明也可能算二套

    那么,眼下南京地区银行是如何执行调控新政的呢?

   建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5成,利率上浮10%。如果父母的房产上带有本人名字,本人再贷也算二套。

    此前一直被认为政策比较松的邮储也表示,即使是首套房,也只有优质客户可以首付三成,普通客户必须首付4成,利率最多也只能打到75折。“原来是比较松的,但最近额度用得差不多了,所以优惠少了些。”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行目前也是认房又认贷。

    交行也是认房又认贷,但首套房利率最多只能打到85折,首付也必须达到四成,其二套房首付5成,利率上浮10%。

    工行工作人员表示,该行认房又认贷,并提醒,如果父母贷款买房时,本人也打了收入证明,那么本人可能有信贷记录,从而算做二套房。此外,若想享受优惠,一般要求贷款者房子很新、贷款者收入和单位很好。□新闻链接

    江苏上半年人民币贷款新增量减少

    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货币信贷处了解到,上半年,江苏省新增人民币贷款4346.2亿元,同比少增3005.1亿元,但比2008年多增2106.3亿元,比2007年多增1405.7亿元。从全国看,我省新增人民币贷款列全国各省(市、区)第三位,比浙江少217.4亿元、比广东少189.8亿元,但总体差距不大。信贷增量占全国的份额保持稳定。

    从期限来看,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均保持稳定增长,票据融资明显收缩。1-6月,全省新增中长期贷款3693.5亿元,同比少增418.1亿元;新增短期贷款1674.6亿元,同比少增33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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