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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物业收费酿新规 调整要问业委会





李丹/南方网/20080805


    《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市民征询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收费调整以及对物业费流向监督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但目前惠州各小区面临的问题是业主大会难召开,业主委员会难组建,目前惠州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楼盘有30个左右,多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主导成立的,业主的权益谁来维护?

    本报讯 《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公示,并公开向市民征询意见。根据公示,小区物业收费将以社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日期为分界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收费调整以及对物业费流向监督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调物业费须满足两个85%

    根据日前公示的征求意见稿,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小区物业服务费需要调整时,物业公司须与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协商确定,但最终的价格应在政府指导价允许的最高收费标准内。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调整物业收费标准时,物业公司应与业主代表共同成立价格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业主代表要经过业主大会选举。

    对物业收费调整的程序也有较严密的规定,必须经过物业成本审核、方案公示、与全体业主协商、协商情况通报几个阶段。由价格协调小组研究聘请中介机构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审核。调整物业收费方案须“两个85%”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小区内建筑总面积85%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占总人数85%以上的业主也同意。

    部分物业费高过指导价

    根据惠州市物价局去年出台的文件规定,惠城区住宅物业费基准价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最高0.6元/平方米,带电梯的多层和小高层住宅最高1.1元/平方米,可以相应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按照该规定,惠城区住宅最高物业收费为1.43元/平方米。但据了解,惠城区目前住宅小区物业费超过1.43元/平方米的楼盘并不鲜见,收费超过政府指导价的楼盘多为新入住的社区,个别楼盘住宅收费近2元/平方米。据来自隆塬房产的初步统计,惠城区已入住的新小区中,住宅物业费在1.43元/平方米之上的有8个。

    由于多数新小区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一般是由开发商选择并确定收费价格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业主很难真正参与物业收费的决策。杨先生的新房年初入住,物业管理收费也超出了1.43元/平方米,他表示邻居们也谈过召开业主大会,但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全体业主大会很难召开。由于小区住户较多,又有好多是外地投资者买的,成立业委会的事就一直没有真正落实。

    据了解,目前惠州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楼盘有30个左右,但纯粹由业主自发组织成立的并不多,多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主导成立的。


阅读: 5372 次     2008/8/6 8: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