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玲 赵敏杰/《济源日报》/20080718
最近,河南省济源市某小区一些居民在即将拿到住房钥匙时发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针对居民有一个特别规定,就是现在进行装修的居民拿到房屋钥匙之前,必须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不装修的居民必须一次性缴纳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他们对此提出疑问:这合适吗?
昨天,该小区居民张先生等向记者反映,一次性缴纳两年的物业管理费,算下来也就是730多元钱,虽然不是很多,但对于暂不打算住进去的居民来说,确实太亏。他们询问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答复,不缴不给钥匙。这引起很多居民的不满。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什么这么做?昨天,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她们小区一次性收取两年的物业管理费目的是制约业主炒房,一些人买了房子后长年不住,等着房子升值后倒手。这对已经入住的居民不公平,因为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后就要开始全面工作——为居民服务,所以即使不住在这里,也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她表示,这不属于乱收费,她们的收费是合理的。
尽管她解释收费是合理的,但还是遭到了部分居民的抵制。调查中,记者发现,空置房物业管理费难收的问题普遍存在。
昨天,记者从香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该小区目前执行的是我市三类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实际是按0.15元/平方米收的。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小区有700多户居民,入住率还是比较高的,但仍有近100户居民因为各种原因不常来住,还有的买了房就没有住过。这些居民常常拖欠物业管理费,一拖就是几年。
香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空置房采取的办法是减半收取物业管理费,但拖欠物业管理费的问题仍然很严重。有的居民隔三差五来住,管理起来非常难,他们也不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这也引发了其他问题,一些空置房业主突然将房子卖了但是房主不清楚该房已经欠缴物业管理费,又不愿意承担过去的物业管理费,最终受损的只能是物业管理公司。
可是,一次性收取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合适吗?记者从济源市房管局开发物业办了解到,2003年,济源市发改委、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实施等级管理的通知》,规定经过验收达到一类、二类、三类小区标准的,每月分别按照一平方米0.35元、0.26元、0.2元的收费标准执行。同时,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理》第36条规定,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负最终缴纳责任。尚未售出、租出的空置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当分摊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分摊比例不低于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比例可由当事人双方商定,但不得因此而增加其他业主的负担。
济源市房管局开发物业办有关人士认为,济源市于2003年由发改委、建委两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政策,随着这些年居民楼建设速度的加快,新情况层出不穷,这个收费政策里面的很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面临着重新修订。针对没有入住一次性收取两年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的问题,他建议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最好跟居民达成一致,提前告知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于空置房是什么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好,征得居民的理解和配合。他希望媒体关注空置房问题,促进新的物业管理费征收标准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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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1 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