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20100321
物业纠纷一直是困扰小区物业管理的难题。辽宁省鞍山市近日宣布,今年起将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多种办法化解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并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当前小区物业纠纷多发,采取法律诉讼渠道费时费力,居民和物业公司同处一个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不好就容易“伤和气”,破坏和谐环境。为了迅速、简便、人性化地解决物业纠纷,急需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中的主导作用。
阅读: 5668 次 2010/3/22 10: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