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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申报评优须经业主同意





马力/《新京报》/20090923


    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发布消息,开展今年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物业企业如果想申报参加该评选,必须要向业主公示不少于7天。经过1/2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申报。申报项目的物业企业,必须在申报前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投诉纠纷。


阅读: 6071 次     2009/9/23 8:31:00